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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湊佳苗 著 /  丁佳世 譯

時報出版

 

書的內容,和我預想的完全不一樣。

不過,與其說不一樣,說格局差想有異還比較對。

原先我想的,是以推理為主:案件發生,相關鄰近的人說出己觀,從中牽扯出趣意的內容,我這所指的趣意,不是只好笑有趣的那種戲謔或是幽默諷刺,是指故事本身的精采。

沒想到的,作者寫的格局其實比我想得還大,我只是想針對當時案件發生時的個人反應與內心思緒,不過作者似乎不打算這樣得過且過,時間點的確是圍繞著發生案件,只是案件不過是一個夜裡發生的事,各人的心事..卻沒有停歇。

雲雀之丘,事件發生之地,不管是殺人事件,還是各人心事。

人人幾乎對這樣一個彷彿代表著高階地位的高價位地方,都有種無法高攀的缺陷感,錢的確是很殘酷的重點,即使有錢買了,還是會在不知不覺中感覺到融不入的挫敗,因為住在這樣的地方遠超出自己的能力,所以感到痛苦,但這棟房子已經是全部財產,痛苦也要裝作不知道地生活下去,可是人常常沒有體認到,當痛苦漲溢出來後,就無法收回了。

作者的安排有點巧妙,看起來就像我們一般看日劇的組合,看似幸福卻有問題的家庭,八卦好事者,只管己事不想惹麻煩的鄰居,害怕被牽扯的好朋友...感覺上似乎就準備上演一部很常見的家常推理劇,可是作者做了些微的調整,。

說是調得更真實也不算對,每個人每個家庭都會發生「明明是小事,為什麼要發這麼大火」的事情,台灣社會上也常有這類事引發殺案,但是作者把相關的人的事與牽扯寫得更緊密,這些緊密有時候會有釋後恍然大悟的感覺,對於多半是偶發事件的社會案件來說,不知怎地,我有種像看到封面上的摩天輪 - 全黑的夜裡,忽隱忽現的彩色大輪,在天上轉著,很夢幻。

可是我又想到,其實事情的發生,都有牽連,不是像我們單看社會新聞那麼簡單,「家裡的事情用不著外人來裁決。事情真相只要我們自己家人知道就好。」

太多的心情,因為這本書想起...想要抓狂時的我,討厭麻煩事的我,逃避的我...

忽明忽暗的彩色大輪,就像周遭的事,有明亮處也有灰暗處,可是我們都有點期待看到摩天輪在夜裡發出亮光的時候。


書,不輕不重,內頁上的字,不緊靠也不鬆落,嶄新的白紙上,一眼望去,寥寥十幾行字,說白了這不是本高達好幾百字的厚書,也不是什麼緊湊迭起的厲害小說,可我的心情從悶極了,又輕輕地放鬆了,好像入口濃得不得了的味道,嚥下的瞬間消失了。

就像吃了一塊重乳酪口味的起司蛋糕,明明是小小的一塊,卻扎實得不得了,心裡把它當點心,卻成了正餐的存在。
 

夜行觀覽車 →由此買~真的好看啊~

 

感謝時報提供試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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